2023年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定了!
- 加载中...
- 2023-07-25
最近,全国多地陆续公布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捷仕达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市级的社保基数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7月3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其中,广州市、深圳市、省直(第一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5284;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第二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546;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第三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246;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第四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190。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粤人社发〔2023〕22号
政策原文: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qtwj/shbz/content/post_4210987.html
7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从今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下限为6326元。
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参保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2023年7月起将暂按参保职工6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10%核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京人社发〔2023〕8号
政策原文: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307/t20230725_3207176.html
上海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183元/月。按此计算,2023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549元/月,下限调整为7310元/月。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KKuqig_FNrxbQH1-Z931ew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安徽省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通知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差额结算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已执行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可选择抵扣2023年剩余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也可选择退回。
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政策原文:
https://hrss.ah.gov.cn/zxzx/gzdt/8780314.html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闽医保【2023】64号
政策原文:
http://ybj.fujian.gov.cn/zfxxgkzl/fdzdgknr/zcwj/202306/t20230619_6189103.ht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46元/月,上限为21228元/月。
成都
根据成社办〔2023〕36号文规定,暂从2023年8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若四川省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政策原文:
http://rst.sc.gov.cn//rst/zcfgqt/2023/7/18/eda06cf7750d4c338cb6e2928ff6c75f.shtml
2023年7月7日,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上限为19314元。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即月缴费基数在3863元至19314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晋人社厅发〔2023〕42号
政策原文:
https://rst.shanxi.gov.cn/zwyw/tzgg/202307/t20230707_8888614.shtml
吉林人社公布《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确定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下限为3993.2元/月。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上、下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吉人社联〔2023〕76号
政策原文: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7/t20230712_8738288.html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6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268元(即643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931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原文: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fgfxlm/t16818838.shtml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6348元/年(8029元/月)。确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0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817元/月。
政策原文:
http://rst.qinghai.gov.cn/qhrstweb/article/articleinfo.action?rid=87441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医保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48号)。对我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我市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2348元/年(6863元/月)。
我市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二档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按照82348元/年(6863元/月)的60%执行,其中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2018年12月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高于82348元/年(6863元/月)60%的,按照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执行。
政策原文:
https://rlsbj.cq.gov.cn/zwgk_182/zfxxgkml/zcwj_145360/jfxzgfxwj/202307/t20230718_12159951.html
7月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831元。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山东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为7069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鲁人社字〔2023〕59号
政策原文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78/202307/bd60945e-134b-43ec-a189-5e3175eb0629.shtml
延伸阅读
什么是社保调基?
社保调基就是调整社保缴纳的基数。每个月缴纳社保的计算公式:社保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的变动会直接牵动社保费用的变动。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是怎么确定的?
主要是根据上一年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来确定。社会平均月工资每年都会重新计算,所以社保局就会根据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月工资,在7月进行一次社保基数的调整。
举个例子:
2022年1-6月小李每月工资性收入为6000元,年中因工作优异涨工资,7-12月每月工资性收入为7000元,年底还获得10000元的年终奖。
那么,小李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6000*6+7000*6+10000)/12=7333元。
那从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小李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7333元。
调基后,需按照新的基数进行缴纳,部分城市还会要求往前补缴差额部分。不过基数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将不再变动。
为什么各省的社保基数上下限会变?
各省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情况来作为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范围限制。
若自己去年月均收入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情况,会按照当地社保缴费上限基数进行缴费。
那最高和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算的呢?这还是根据我们的社会月平均工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通常是该省/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为下限,该省/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0%为上限。
举个例子:
若当年某省市社会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则社保缴费基数最低值为10000*60%=6000元,最高值为10000*300%=30000元。
如果月工资性收入超过30000元,则社保缴费基数按30000元进行计算;若收入低于6000元,则社保缴费基数按6000元进行计算;处于6000-30000元区间的,按其收入情况进行计算。
需注意的是,部分地区会要求“社保调基补差”,若不能及时补缴,或者继续按照原社保缴费基数去缴费,导致长期社保欠费,将会影响到未来退休以后的养老金领取。